財務及收支說明
本會每月收支決算均呈給理事長及常務監事審閱,每半年於理監事會中作報告。為使愛心捐款人及社會大眾明白本會之財務作業及相關收支情形,並定期於官網公布年度財務報表,茲說明如下:
一、財務收支作業,悉依人民團體法規及財政部相關稅務申報規定辦理,每年年度收支預決算如期送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備,財政部國稅局亦會不定期查帳。
二、民國97年~98之間,本會曾參與中華民國社會事業發展協會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作之「公益組織財務扶植計畫」,由兩名資誠會計師協助改善本會財務作業方式,並透過軟體工程師建置財務作業系統,沿用迄今。
三、收入部分:歷年來自政府勞務性標案或補助約為整體收入48%;復健服務收入約為42%;捐款收入9%;會費及其他收入各占3%。
四、支出部分:超過80%為專業服務費用;新莊、板橋地區個服務據點的房租約11%;其他為水電、郵電、維修保固、文具印刷雜支等。
五、依照財政部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九條之規定,本會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未達一億元,不需會計師簽證。
六、本會捐款管道為:線上捐款、郵局劃撥捐款、ATM轉帳捐款、信用卡授權捐款、現金捐款等,所開立之捐款收據,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最高可扣抵20%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最高可列10%為當年度費用。捐款芳名錄請詳:https://www.ntcami.org.tw//support
註:
第三~四項之各科目收支每年均有微幅波動,此說明以105年度收支決算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