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者家屬團體對社區服務的期待 / 劉麗茹

精神科早宣稱治療是團隊工作,醫院的精神醫療專業工作者包含了醫師、護士、心理師、社工師、職能治療師等,但很遺憾醫療文化向來獨尊醫師,輕忽其他專業,傾斜的專業團隊,何能帶給精障者最佳的治療方針和預後,我們極其贊成應該將家屬及精障者本人納入醫療團隊,讓我們能夠參與治療計畫,而不僅是被動的告知。
 
另如前所述,醫院是治療疾病的場所,不該是精障者終老的地方。那為什麼即使是精神科藥物已經相對進步的現在,精障者只要能夠遵從醫囑按時服藥,大多能夠維持穩定且可於社區中生活,但迄今絕大多數的社會大眾,甚至有很多的精障家庭,仍是期待生病的家人都應該「關」在醫院裡,不應該再回到社區的。究其原因,在於精神疾病的神祕難解,導致嚴重的社會汙名與排斥;在於精神疾病/心理衛生教育缺乏整體性的規劃與落實;在於醫院與家庭對於疾病復發認定的落差,讓家屬相當害怕當家人再度復發時,往往送醫住院困難,因此一勞永逸之計就是不要讓他出院;也在於社區服務機構(設施)嚴重匱乏,家屬往往不知道出院後的家人要去哪裡。

汙名之惡甚於疾病本身
精神疾病至今成因不明,造成患者及家庭背負著莫須有的罪惡感與強烈的羞恥感。而外界的歧視和排斥,也使得很多無論是初發病或是一再復發的精障者不願積極就醫,甚至拒絕醫療的協助,因此不斷住院、出院,此惡性循環一而再的反覆,使精障者與家屬陷入毫無品質的生活困境當中,對於家中經濟、家人相處、鄰里關係、婚友、工作…等,造成難以彌補的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