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網」誰的安全誰的網? / 謝詩華

筆者為資深社工,在社區從事服務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逾24年。近年從報端媒體看見幾樁震驚社會的不幸事件,犯案當事者都是罹患精神疾病的人!回看我的服務對象與國家精神衛生政策的種種,感受十分複雜,有股吐不快的心情,今天先來談談所謂的「社會安全網」。

社會安全網的設計,將人做了分類,切割出一般人與需要被關注的罹患精神疾病的人的界線,再就類別設計因應的對策,這樣切割分類的先設想法是:定義了誰是危險的?在這樣的邏輯下,呈現出兩個需被討論的問題:

問題一、以疾病及暴力做為框列的依據,如何回應人的多樣性與狀態的流動性?

人的狀態既是多樣性也是變動性的,即使罹患精神病,不代表永遠處於精神不穩定的狀態下,亦未有高於一般人的暴力行為比例,故以精神疾病合併暴力行為做為社會安全網關注對象的框列依據,不僅無法合理說明框列的理由、無法含括所有可能需要關注的對象,更是誤導社會視聽,將精神病與暴力畫上等號,加深社會大眾對精神病的恐懼。媒體慣性報導放大了民眾對精神病多方的檢視,如家庭是否未負起照顧的責任、強制治療與監護處份的充足性以及患者是否應被剝奪權利等等,卻缺乏對於支持資源的充足性的關注,並使得精神病患者與家屬背負著可能為下一個暴力犯罪猜疑的沉重壓力。

問題二、因應對策,強調與解決的是誰的安全?

現下社安網的設計想像,究竟是補殘破不全的網,抑或是編織生活安適(well-being)的網?不同的思考邏輯引導著不同的「介入」概念。因應社會安全不足的疑慮的補救措施,以問題解解決為思考的方向,側重於事後處理的有效性與適法性,雖已逐漸朝向更前端的事前預防,但仍聚焦於疾病穩定度的掌握與治療、通報與介入處遇,安全的防範以如何使有暴力疑慮的罹患精神疾病的人不至產生失控的行為。

然而,疾病穩定與否應以社區支援模式來關注其生活的穩定性,即便是專業工作者(如心衛社工、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的追蹤關心,用藥就醫的支持並非即可達成。日常生活的安排、經濟與就業的壓力、人際互動的需要、病症控制與用藥的提醒……等等,在家庭的照顧與關懷外,更需要社群鄰里的包容與支持,讓精神病患者如一般人自在的在社區中走動與生活,生活得以安適才是使精神病患者不致落入無助、病發的良方。

故而社會安全網需回到幾個最根本的問題:

1、教育是重要解方:精神病不是原罪,去除妖魔化的歧視污名環境,才能促使患者願走出家門,尋求各方協助,這不僅僅需社會大眾對精神病的認識,政策制定與推動者與服務提供者更需檢視其背後的價值思考,著重的是精神病人,抑或是生精神病的人。

2、疾病的問題,應回到醫療專業的判斷;強制住院與強制治療不僅是人權問題的爭議,亦為醫療權的考量。罹患精神疾病的人之犯罪問題,仍應回到犯罪行為當下認知行為受病症影響的程度,而為強制醫療或為司法懲戒的判準依據。

3、犯罪行為的議題,應回到司法系統。犯罪行為人是為「病人」還是「犯人」?疾病不該是脫罪的藉口,相對應的刑責不可免,但不論是監護處分或是監禁均應符合犯罪比例原則,不因精神病而減輕或加重其刑罰。

4、以社區為基礎的生活支持模式,回到人的需求,而非問題的視角,為服務資源建構的思考依據。不可否認的,帶病生活無法避免病況的影響,專業工作者進入社區與家庭一起工作,定期的關懷與就醫用藥的追蹤,具有由醫療延伸至社區穩定疾病的必要性。然而如何讓罹患精神疾病的人穩定於社區中生活,應是更為細緻化的生活支持系統,包括個人的支持(如同儕支持協助、復元計畫推展),也包括對家庭照顧的支持(如家屬同儕支持、家屬教育計畫)。

有品質的穩定生活,是基本人權,也是所有人的想望,但當家人精神症狀不穩定時,家屬難以承受之下,不得不送醫治療。試問,在醫院與家庭之間,若有得以承接住疾病狀態的系統,減輕家屬於不穩定期的照顧壓力,與患者緊急送醫的抗拒,沒有人會願意侵害當事者的自由人權。許多國外的經驗可為國內做為參考(如危機處理團隊、危機之家、開放式對話、各式中途單位)。「社會安全網」的走向應側重於社區的支持系統的完備,實際經費的挹注與執行的落實才不至使其成為又疏又漏的破網。

編按:謝詩華為本會總幹事,也是台崴精神康復者社區服務行動聯盟秘書長
本文轉載自2021.10.05蘋果日報官網:https://bit.ly/3RlAMdp